为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质效,4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选编11件案例作为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典型案例,供各地办案时参考借鉴。
据悉,该批案例包括侵犯商标权刑事案件5件、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2件、侵犯著作权刑事案件1件、知识产权民事监督案件3件。
在马某等六人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中,“德美亚”是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垦丰种业公司)拥有的注册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31类植物种子等。2018年10月,马某等人购进散装玉米种子并精选、包衣,并从农户手中收购“德美亚3号”玉米种子包装袋,未经垦丰种业公司授权许可,进行灌装并对外销售。检察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马某等人提起公诉,马某等人获刑。此后,检察院告知垦丰种业公司有提起民事惩罚性赔偿之诉的权利,并在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方面提供指引。最终,六名被告被判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最高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我国种业市场秩序不断规范,但套牌侵权、假冒伪劣种子坑农害农现象仍屡禁不止,给国家农业生产、粮食安全带来隐患,损害了权利人合法权利,严重影响种业创新环境。检察机关聚焦国家种业安全和粮食安全大局,充分发挥刑事追诉和民事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有力震慑作用,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全面提升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
此外,在鹰某公司、游某、游某棋侵犯商业秘密案中,检察机关通过依法追诉侵犯商业秘密犯罪、建议对缓刑人员适用禁止令、建立服务企业联系清单机制、推进追赃挽损等工作,维护了市场竞争秩序,营造了法治化营商环境。在韦某升等三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中,北京市检察机关涉奥知识产权保障团队主动发现网络平台存在销售涉冬奥侵权产品的情况,并向公安机关移送线索,为冬奥顺利举办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市场环境。
最高检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最高检将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依法能动履职,强化综合保护,推进诉源治理,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作者: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李婧
(文章来源:中国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