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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孙健本报通讯员边贵成

“通过土地流转,组建镇级合作联社,农民有了稳定土地收益,村集体经济有了显著提升。”在青县木门店镇野兀屯千亩大方,镇党委书记刘建中兴奋地告诉记者。

2021年以来,木门店镇党委、政府坚持以改革的思维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探索出“种养大户”即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带动农村发展的新路子,通过把土地流转好、把特色产业育强、把社会化服务搞活,不断提升农业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组织化、产业化。

“我们探索成立了全市首家镇级合作联社,村党支部全部领办村级合作社,构建起镇村上下协调、组织严密、合作推进的组织体系。截至目前,镇合作联社直接流转2000亩土地,全镇共计流转土地7800亩,真正打造集体经济的‘创收田’、现代农业的‘示范田’、干部素质的‘实训田’、党群干群关系的‘连心田’。” 刘建中说,我们对流转后的土地实行“五统一分”管理模式,即统一产业、统一品种、统一团购农资、统一技术服务、统一销售、分村种植管理,并积极探索与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建立市场合作和利益联结关系,实现土地项目建链延链补链强链。

看着成方连片的土地,刘建中给村党支部书记算起了账。村民每亩土地承包金可拿600元,粮食补贴和农资补贴又能拿到100多元,同时,还能为种植大户打零工挣薪金,可谓一举多得。村集体作为种植大户主体,不受土地面积制约,可以放开手脚进行规模化经营,实现节水、节肥、节工、增产,而且弥补了以前没有村集体收入的空白,盈利收入可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推动农村面貌焕然一新。

据了解,今年,木门店镇借助省扶持壮大集体经济示范区项目落户的契机,在前期各村流转100亩土地的基础上,又新增流转100亩地,村村流转超200亩。下一步,各村将逐步扩大土地流转规模,推动全镇实现村集体年收入“10万+”全覆盖。

(文章来源:沧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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