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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9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统一2022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的通知》,明确了2022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的相关事项。

今年,凡在北京市参保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五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一致,7月1日起上限确定为31884元,相比2021年上涨12.98%,月缴费基数下限为5869元,相比2021年上涨9.50%。其中,本市2022年度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确定同样为31884元,但月缴费基数下限为6377元。

自2022年7月起,在市、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等社会保险代理机构以个人身份存档,且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以及在各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基数可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下限和上限之间选择。

具体而言,参保人如选择缴费基数上限,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6376.8元,月缴纳失业保险费318.84元;如选择缴费基数下限,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173.8元,月缴纳失业保险费58.69元。参保人如果未按期办理申报手续,那么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将依据本人上一年度的缴费基数确定,如低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失业保险缴费下限,以下限作为缴费基数。

此外,自2022年7月起,在市、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等社会保险代理机构以个人身份存档,且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以及在各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月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520.8元。

(文章来源:华夏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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