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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厦门市促进国际航空客运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措施》提出:

对于新开通亚洲定期航线,将按不同航程每班给予6万元至12万元补贴,单条航线年度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对于新开洲际定期航线,按不同航程每班给予82万元至106万元补贴,单条航线年度补贴最高不超过11000万元;

对存量洲际航线补贴按新开航线标准的50%计算,单条航线年度补贴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对于新开通国际非定期航线,按新开通定期国际客运航线标准的20%给予补贴;

对于重点国际客运定期航线,按航班补贴标准的5%额外给予补贴,单条航线年度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对于第五航权客运定期航班,给予一次性奖励和厦门机场国际中转奖励等。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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