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惩处犯罪力度,依法从重从严惩处非法集资、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内幕交易、洗钱等金融犯罪。尽快制定、修改完善洗钱、骗取贷款、贷款诈骗、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等刑事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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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人民法院依法惩治金融犯罪工作情况暨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庭长马岩在会上介绍,从近年审理情况看,金融犯罪案件主要有案件数量多、涉案金额大、犯罪手段隐蔽性强的新情况、新特点。金融犯罪形势依然严峻。

2017年至2022年8月,全国法院审结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金融诈骗罪一审刑事案件11.71万件,18.63万名被告人被判处刑罚。

马岩指出,近年来,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处置了一大批重大非法集资、证券期货、洗钱等金融犯罪案件。本次会上发布的人民法院依法惩治金融犯罪十大典型案例中,有非法集资犯罪案例5件,证券期货犯罪案例3件,洗钱犯罪案例2件。

马岩表示,下一步,人民法院将依法惩治金融犯罪,切实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努力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

先后处置北京“e租宝”等一批重大非法集资案件

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多发,涉案金额巨大,涉及集资参与人众多,严重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危害国家金融安全。马岩指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并取得重要成效。

他指出,2017年至2022年8月,全国法院审结非法集资一审刑事案件6.02万件10.87万人。先后审判处置了北京“e租宝”、“昆明泛亚”、江苏“钱宝”、上海“阜兴”等一批重大非法集资案件,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马岩表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从严惩处的方针,该重判的坚决依法予以重判,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平均重刑率为19.99%,其中集资诈骗犯罪案件的重刑率为78.78%,远高于刑事案件平均重刑率。同时,依法用足用好财产刑,加大财产刑处罚和执行力度,从经济上严厉制裁犯罪分子。

同时,注重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主要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在提起公诉前清退所吸收资金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以“零容忍”态度严惩证券、期货犯罪

马岩指出,随着我国证券、期货市场的快速发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俗称“老鼠仓”)犯罪不断发生,犯罪手段、方式方法更加隐蔽、多样,不仅严重破坏证券、期货市场管理秩序,而且严重损害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据他介绍,人民法院在维护资本市场健康稳定上,坚决贯彻“零容忍”要求。同时,人民法院在近年来不断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建立健全办案机制。

马岩表示,人民法院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惩证券、期货犯罪。五年来,全国法院审结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一审刑事案件共229件355人。依法审理了“徐翔操纵证券市场案”“伊世顿操纵期货市场案”“远大石化操纵期货市场案”等一批重大证券、期货犯罪案件,有力震慑犯罪。

开展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加大反洗钱工作力度

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变化,洗钱犯罪特别是地下钱庄洗钱犯罪不断增加,严重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危害国家经济金融安全。马岩指出,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反洗钱工作,健全完善司法解释司法政策,依法严惩洗钱犯罪,并加强了与有关部门的反洗钱合作。

在依法严惩洗钱犯罪方面,五年来,全国法院审结洗钱罪一审刑事案件1154件1362人。马岩还表示,今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积极参与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等部门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2022-2024年),进一步加大反洗钱工作力度,强化洗钱刑事案件证据的收集、审查和运用,依法准确认定洗钱犯罪,切实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

在司法实践中,切实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从严惩处洗钱犯罪,加大财产刑力度,对地下钱庄犯罪分子,以洗钱为业,多次实施洗钱行为,或者拒不交代涉案资金去向的,依法从重从严处罚,严格控制缓刑适用,同时对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依法体现政策,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马岩介绍,对于养老诈骗犯罪,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从严惩处的总基调,重点打击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的各类养老诈骗犯罪。

今年4月全国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马岩指出,截至9月16日,全国法院受理养老诈骗刑事案件共2014件,其中:非法集资案件1208件,诈骗案件741件,其他类型案件65件;一审审结案件1540件4043人,二审审结案件267件969人。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以及其他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案件的主要犯罪分子,该重判的坚决依法重判,一审审结案件重刑率达26.26%,确保打出成效、打出声威。专项行动以来,全国法院执行养老诈骗案件财产近30亿元。

此外,马岩还表示,最高人民法院积极参与反假币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假币犯罪活动。切实贯彻《刑法修正案(十一)》立法修改精神,依法惩处贷款诈骗、骗取贷款等犯罪,维护金融市场管理秩序。还组织开展了依法惩治医保骗保犯罪专项行动,依法严惩医保骗保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平安中国建设。

进一步加大惩处犯罪力度,依法惩治金融犯罪

马岩表示,下一步,人民法院将依法惩治金融犯罪,切实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努力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

一是进一步加大惩处犯罪力度,依法从重从严惩处非法集资、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内幕交易、洗钱等金融犯罪,加大财产刑处罚和执行力度,切实做好案件审判、财产处置和维护稳定工作,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司法解释司法政策体系,尽快制定、修改完善洗钱、骗取贷款、贷款诈骗、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等刑事司法解释,确保刑事法律政策得到正确贯彻落实,不断提高金融犯罪审判专业化水平。

三是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检察、金融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协作配合,完善工作制度机制,形成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合力,更好地防范打击金融犯罪,将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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