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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国家开发银行办公室、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推进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支持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本文以下称“通知”),引导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支持适度超前开展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投资,撬动更多中长期信贷资金高效率、低成本倾斜流入农业农村。其中,重要亮点在于更加强调地方统筹推进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通过区域全要素整合,深度挖掘区域比较优势,从而更加有效对接与承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资源,进而改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金融创新结构。

当前形势下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对于乡村全面振兴与经济“稳大盘”的重要性更加凸显,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更是基层所盼。第一,优化金融创新结构与质量。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提供更多长周期、低成本贷款,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投融形成有效的期限匹配,降低农业农村基础融资成本,增强其他金融资源与社会资本进入的空间和吸引力。第二,引导使用现代金融工具和新模式、新机制,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包括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REITs(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银团、专属金融产品以及股权投资、发行承销、融资租赁等多元化金融服务等。第三,为地方农业农村重大项目补充资本金拓展渠道。包括及时补充符合条件的农业农村新型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资本金,或为专项债项目资本金搭桥。第四,承担地方政府金融创新顾问角色,制定整体融资支持方案或综合金融服务方案。发挥融资融智优势,提前介入项目前期工作,积极参与高标准农田、农业现代化示范区、乡村建设等重点领域规划、方案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编制配套投融资规划,协助地方政府整合资源要素,使得金融要素成为激发地方投融资活力、提升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水平、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内生力量。

对于地方政府而言,要发挥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作用,从项目融资思维进一步提升转化为地方金融创新与投融资体制机制创新思维,加强政策统筹、资源整合与协同引导等能力。第一,保障基础投入,为多元化投融资奠定信心基石。政府投资与银行信贷联动支持,形成投资合力。第二,强化地方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实施企业多主体协同。积极引入金融融资融智资源,增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规划的系统性、长远性,并与社区发展、产业培育与升级等方面结合,形成多元化主体协同共治格局。第三,强化区域资金、资产、资源全要素整合,为金融创新提供合宜的产权基础和要素环境。全要素整合,是对农村“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改革的系统性提升,既需要结合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也需要结合“两山”转化理论的创新实践,为现代金融进入农业农村领域提供新要素标的与空间。例如,福建南平的“生态银行”创新,即是借鉴商业银行“分散式输入、集中式输出”模式,通过市县乡村四级体系,进行区域资金、资产、资源全要素整合,并以绿色金融试验区建设不断提升区域金融创新能力,支持农业农村地区发展。

《通知》中指出引导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支持适度超前开展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投资。“适度超前”也对地方政府的地方金融治理与创新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客观上,要求地方政府树立地方金融一盘棋思维,与全要素整合形成体系性、系统性匹配,统筹引导政策性、开发性、商业性、公益性金融等多元化金融力量,从而有效提供顶层设计层面的政策性、开放性金融支持,从而为区域金融资源池引入更多长周期、低成本的战略性金融资源。

总而言之,对于地方而言,农业农村发展中更加积极引入政策性、开发性金融这一关键变量至关重要。其要义在于学会系统化使用金融思维强化引导要素整合、平台搭建、协同协作等,持续提升地方金融治理能力,优化区域金融创新结构,从而不断激活金融资源流入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投资、重大项目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的引导力。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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