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上午,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21年全年进出口情况。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统计分析司司长李魁文介绍,跨境电商方面,为助力跨境电商出口企业更好开拓国际市场,2021年下半年,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在全国海关正式复制推广,配套政策不断完善。

与此同时,“上合示范区—明斯克”“义新欧”“苏新欧”、合肥至德国汉堡、威廉港等跨境电商专列先后开通并常态化开行,实现了“中欧班列”与跨境电商模式融合。海关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1.98万亿元,增长15%;其中出口1.44万亿元,增长24.5%。(作者:吕银玲)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