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从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全力促进民营企业提升发展竞争力、多源引流提供民营经济融资支持等六方面共26条措施。

(图片来源:海南省人民政府网站)

《若干措施》指出,营造公平公正法治环境。开展涉民营企业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行动,甄别纠正侵犯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案件。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民营企业家涉案人员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不判实刑,能不继续羁押的及时予以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相关资料图)

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

3月28日,《若干措施》中关于对“对民营企业家涉案人员能不捕的不捕”等表述引起关注。

事实上,在202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便提出少捕慎诉慎押检察司法理念。2021年4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在有关文件中首次提出了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

2022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提到,力防企业因案陷入困境,根据具体案件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持续落实对企业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提出适用缓刑建议等检察政策。

在海南省之前,内蒙古自治区于2022年9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也涉及相关内容。

当中提到,开展涉民营企业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行动,甄别纠正侵犯民营企业和企业家人身财产权的冤错案件。全面推进企业合规改革,坚持依法平等保护,促进企业守法合规经营,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涉案人员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不判实刑。

(图片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

除了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外,此次海南还明确,将根据民营企业的需求,引导律师行业开展服务民营企业免费“法治体检”活动,指导公证、司法鉴定机构畅通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缓减公证、司法鉴定和仲裁费用。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

对民营企业上市予以财政支持

根据《若干措施》,海南将从支持中小微企业提档升级、提升民营企业创新能力、优化高新技术“精英行动”企业认定条件、对民营企业上市予以财政支持等方面,全力促进民营企业提升发展竞争力。

具体来看,《若干措施》提到,2025年12月31日前,企业上市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受理的,给予100万元奖励;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并在证券交易所成功发行的企业,给予500万元奖励。

(图片来源:海南省人民政府网站)

对成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基础层挂牌的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基础层转入创新层的企业,再给予40万元奖励;对直接在创新层挂牌的企业,给予70万元奖励。对成功在省内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

此外,海南将引导支持民营企业参评中国民营企业500强。2023年起,对海南省首次获评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的民营企业给予5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获评中国民营企业制造业500强和服务业100强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同时获评的不予重复奖励。

(图片来源:海南省人民政府网站)

在提升民营企业创新能力,海南明确,加强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推广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和长期使用权改革试点,建立科技人才分类评价机制,试点开展科技创新券跨省通兑,鼓励民营企业设立内设研发机构,建设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研究机构,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支持民办非盈利研发机构发展。对规模以上工业高新技术企业、其他高新技术企业,按照年度研发经费增量的30%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100万元补助。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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