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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据首都之窗网站消息,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北京市托育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年—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提出在满足3至6岁儿童学前教育需求的基础上,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婴幼儿。支持中小学校为教职工举办托班,支持社区办园点转型提供托育服务。
据《行动方案》要求,各区可在统筹考虑区域发展特点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科学布局,可通过新建、改扩建或整合利用现有资源建设区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承担辖区托育服务指导、托育从业人员培训、托育产品研发及协助开展托育机构督导等工作,并根据实际需要设置相应的托位,为辖区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管理、服务、技术支撑。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