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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印发郑州市政务数据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其中提出,政务部门建设政务信息系统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同步编制政务数据安全建设方案,同步建设政务数据安全防护系统,同步开展政务数据安全运行工作,定期评估,不断提高政务数据安全防护水平。政务部门应当选择安全性能、防护级别与数据安全等级相匹配的存储载体,严格管控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防止移动存储介质在不同网络区域之间交叉使用造成恶意代码的传播和数据泄露。政务部门应当制定政务数据备份和恢复策略,落实相关灾备措施,定期进行灾难恢复演练。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