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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原先需要的申请材料一份都不需要,我们在完成自主公示的第二天就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到了新监事的信息,让我们真正得到了便利。”东芝电子元件(上海)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公司于7月上旬在网上轻轻松松通过自主公示第一时间完成了监事备案登记。

此项便利得益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持续深化实施的《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若干规定》,通过从行政“许可”到行政“确认”的重大调整,迈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一步,为稳定市场主体预期、激发市场活力、助力经济恢复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自治更放宽,赋予市场主体更大自主权。《若干规定》在准入条件上将“商事登记由政府赋予企业市场主体资格和一般经营资格”调整为“对投资意愿真实性的确认”,这一表述调整的背后是商事登记理念的重大变化,明确登记机关依据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对市场主体的主体资格和登记事项予以认定并公示,最大限度将经营自主权交还市场主体和市场,准入制度性交易成本大幅降低。

材料再精简,助力抢抓发展新机遇。《若干规定》首创性提出,在股东登记确认环节不再收取转让协议。除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投资人)登记外,办理住所、经营范围等事项变更时,不再收取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文件,相关内部管理材料由市场主体自行留存备查。后续,登记机关则针对相关留存文件的合法、准确、完整性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督促指导市场主体强化主体责任,依法经营管理。

流程更优化,提升市场主体准入速度。《若干规定》在登记流程上进一步优化,明确“材料清单标准化、办理流程电子化、登记服务智能化”,市场主体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即可实现全程线上办理登记。

自3月15日《若干规定》实施以来,截至目前,浦东新区通过确认制方式共受理登记各类市场主体7000余户,6月份新设各类市场主体3079户,是5月份的4.2倍,已基本恢复至常态水平,经济活力正快速焕发。

“我们加快推进实施《若干规定》,不仅为企业提供了方便,也释放了我们的行政资源,优化了登记机关的权限和程序,进一步提高了行政效能,是‘放管服’改革的最好实践。”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该局将持续深入推进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

□蒲萱

(文章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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