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山西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加强2022年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下达预算、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的时限。

通知要求,对预算安排的对下一般转移支付,主管部门于2月12日前报送分配计划,省级财政于2月22日前下达市县;对预算安排的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主管部门于3月9日前报送分配计划,省级财政于3月24日前下达市县;对预算安排的未细化省本级资金,主管部门于6月15日前报送分配计划,省级财政于6月底前下达资金;对当年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在接到中央转移支付的30日内正式下达。

通知提出,硬化预算约束,加强预算管理。强化收入征管,严格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依法依规及时、足额征收预算收入;严控预算追加,除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应急救灾外,执行中不再追加项目预算;严格规范预算调剂,明确预算调剂的时间和权限。

通知要求,继续严格控制待分配项目资金,将未细化的预算统一纳入财政预算资金池管理;建立省直部门预算管理考核机制,将考核结果与各部门预算安排相结合;继续对预算执行进度进行通报奖惩,从3月份开始按月进行考核通报;继续彻底清理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除按规定结转的资金外,其余原则上全部收回。

(吉思敬)

(文章来源:中国财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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