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守营报道近日,北京市企业破产和市场主体退出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印发《北京市破产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聚焦5个方面推出70项改革任务,计划今年年底全部完成。

据北京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是北京首次出台专门针对破产制度改革的系统性、综合性、创新性实施方案,有助于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降低退出成本,激发市场主体竞争活力。

《实施方案》包括完善破产法律制度、完善特殊类型市场主体退出和特定领域退出制度、健全企业破产预警机制、完善企业破产关联权益保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5个方面70项改革任务,计划今年年底全部完成,力争在各方面实现新突破。

在完善破产法律制度方面,对于企业破产,方案提出建立破产程序启动标准化工作机制,提升破产程序启动效率;探索设立财政支持与市场化筹集相结合的破产援助资金,加快推进无产可破或者缺乏启动资金的企业启动破产程序。

《实施方案》提出,充实破产审判力量,加强破产审判人员培训,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组建金融破产审判团队,提高金融破产案件审判能力;加强破产中介机构建设,建立分级管理机制和名册动态调整机制,提高管理人履职积极性。

特殊类型退出制度也将进一步完善:对于金融机构,北京市也将探索完善金融机构市场化退出程序和路径,加快建立地方金融机构依法自主退出机制,完善多层次退出路径;对于国有企业,将推动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破产退出,防止形成“僵尸企业”,鼓励仍有发展前景和资源的国有“僵尸企业”通过破产重整实现重生。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