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杭州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对外公布《杭州市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全面启动这项国家赋予的创新试点。

此次《实施方案》共推出153项改革事项,涵盖了国家明确的101项“规定动作”和具有杭州特色的52项“自选动作”,及暂时调整适用的3部法规规章有关规定。

具体来看,《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十个方面:进一步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健全更加开放透明、规范高效的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持续提升投资和建设便利度;更好支持市场主体创新发展;持续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优化外商投资和国际人才服务管理;维护公平竞争秩序;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监管;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优化经常性涉企服务等。

“这些改革举措的落地,将为市场主体带来巨大经济效益,节约大量成本。”杭州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这将激发杭州范围内市场主体活力,提升杭州产业和城市能级。

此外,《实施方案》提出,经过三至五年的创新试点,杭州市营商环境竞争力跃居全球前列、全国领先,率先建成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加快形成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为国家营商环境建设作出重要示范,提供杭州经验。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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