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商务部发布公告,自2023年3月20日起,对原产于韩国、日本和南非的进口甲基异丁基(甲)酮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在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调查期间,对原产于韩国、日本和南非的进口甲基异丁基(甲)酮继续按照商务部2018年第27号公告公布的征税产品范围和税率征收反倾销税。目前韩国公司税率为18.5%-32.3%,日本公司税率为45.0%-190.4%,南非公司税率为15.9%-34.1%。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