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俏江南创始人张兰境外家族信托被击穿的消息引发市场关注。
据美国联邦地区法院公布的La Dolce Vita Fine Dining Company Limited(甜蜜生活美食有限公司)与张兰的民事诉讼裁决书,判决张兰及其公司名下所有的纽约西53街20号,39A公寓出售所得归甜蜜生活美食有限公司所有。而甜蜜生活美食有限公司实际上是欧洲私募股权公司CVC Capital Partners(以下简称CVC)为了收购俏江南成立的,判决书还透露张兰在2019年与CVC的诉讼中败诉,共欠对方1.42亿美元(约合人民币9.8亿元)及其利息。
据媒体报道,为了追回欠款,CVC盯上了张兰的家族信托。新加坡高等法院披露的裁判文书显示,新加坡高等法院法官认定张兰是其离岸家族信托所在银行账户资产的实际所有人,因此同意了CVC提出的任命接管人的申请。这也意味着,张兰的债权人CVC可以申请对这笔资金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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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信托一直以其风险隔离和财产的独立性受到超高净值人群的认可。那么,为何张兰设立的家族信托会被击穿?人们又该如何对家族信托进行正确认知?众多业内资深人士表示,家族信托是一种很好的财富管理工具,但不能对其过度“神话”,只有在符合法律背景的情况下设立的家族信托,才能实现信托目的,真正实现资产的风险隔离和财富的传承。
家族信托被击穿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美国联邦地区法院公布了La Dolce Vita Fine Dining Company Limited(甜蜜生活美食有限公司)与张兰的民事诉讼裁决书,判决张兰及其公司名下所有的纽约西53街20号,39A公寓出售所得归甜蜜生活美食有限公司所有。而甜蜜生活美食有限公司实际上是CVC为了收购俏江南成立的,判决书还透露张兰在2019年与CVC的诉讼中败诉,共欠对方1.42亿美元(约合人民币9.8亿元)及其利息。
而除了获取出手纽约公寓的资金,CVC为追讨欠款还盯上了张兰的家族信托。
2014年张兰的家族信托壳公司Success Elegant Trading Limited 成立(以下简称“SETL”),并在此基础上成立了离岸信托The Success Elegant Trust,受益人为汪小菲及其子女,托管人为亚洲信托(AsiaTrust Limited)。
去年11月,新加坡高等法院的法官认定,张兰是信托所在银行账户资产的实际所有人,因此同意了CVC提出的任命接管人的申请。也就是说,家族信托财产被认定为是张兰的个人财产,因此张兰的债权人CVC可以申请对这笔资金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
击穿源于张兰“控制权”过高
一直以来,家族信托的重要优势在于,委托人可以借助信托资产的独立性来隔离风险,因此可以避免委托人由于企业经营风险、婚姻风险等出现的家族财产分割问题。家族信托也因其风险隔离功能而备受高净值客户群体青睐。
令人好奇的是,为何张兰的离岸家族信托未能发挥“风险隔离”功能?
山东国信家族信托事业部负责人周群坦言,张兰在设立家族信托之后,仍然在不断处理已经转入信托的财产,法院认为张兰对信托财产存在较强控制力,该家族信托为虚假信托,不被承认,因此没能发挥隔离功能。
瑞银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王昊分析称,张兰设立的家族信托所面临的问题,很大程度上是对海外家族信托的相关规则缺乏全面理解和认识所导致。“她既想要利用信托隔离债务,又害怕失去对资产的控制会导致的意外,因此过度保留了控制权。”
周群认为,委托人在设立家族信托时可以保留某些权力,如调整受益人、选择投资等,但如果委托人过度保留权力会对信托的效力产生致命影响。在司法实践中,特别是英美法系国家,法庭会认为委托人没有放弃转入信托的财产的所有权,信托的风险隔离便无从谈起。
王昊强调,当前在中国的信托法框架下,委托人既能保留控制权,又不妨碍家族信托资产的独立性,因此很多人在处理离岸家族信托的时候也会套用同样的思路,这恰恰是导致英美法系国家的法院等机构因为委托人控制权过多而认定其为无效信托的原因。
新加坡高等法院的裁判文书也公布了诸多张兰对信托资产的直接干预行为。比如,在新加坡高级法院下发资产冻结令之前,张兰急于转移信托账户内的资产。具体来看,2014年9月和2015年2月,张兰未明示原因,直接要求瑞士信贷银行两次分别转移300万美元;德意志银行账户于2014年11月则有一笔资金转出,最终被追溯到用于购买上述在纽约的公寓。
合法设立家族信托方能“行稳致远”
经过近10年的发展,国内家族信托也步入了稳步发展的阶段。多位业内人士提示,由于文化和法律体系上的差异,国内家族信托的功能或更多体现在传承上。同时,虽然法律背景不同,但家族信托的设立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此才能更好地实现其作用和功能。
周群透露,国内很多家族信托合同设计了孝悌金,即将子女的信托受益权与其孝德孝行挂钩。同时,国内家族信托还大量设置了婚姻祝福金、创业基金等条款,鼓励子女坚守爱情、白手起家,这些都是精神财富的传承,是国内家族信托的特色之一。
平安信托家族信托副总监许睿介绍,从信托财产投资管理方式的角度讲,国内家族信托目前大致有三大类型:一是投顾型,一般多由私人银行等金融机构担任家族信托投顾,其根据合同约定向受托人发送投资指令,受托人审核通过后执行投资;二是咨询型,即委托人或其指定的保护人选择投资标的并签发投资指令;三是全委型,即参考英美法系的家族信托模式,由受托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决策。在信托分配层面,则有依委托人指令分配、依受益人申请分配等形式。
许睿表示,家族信托作为一种财富管理工具本身是中性的,国内相关法律法规也明确了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关键在于如何结合客户的信托目的,厘清客户复杂的家庭背景和资产情况,设计合法合规合理的信托架构,以避免被挑战和击穿的情况出现,方能更好地发挥家族信托“风险隔离、财富传承”的作用。
在中诚信托投资研究部总经理和晋予看来,即便是国内的家族信托可以让委托人可以保留一部分权力,但信托资产本身仍应是合法收入,且设立目的也不能是为了避债等目的。“只有合法目的和合法资产才受法律保护。”
他同时表示,随着国内居民的财富积累,高净值人士的财富管理需求不断增加,可利用的金融投资工具也日渐丰富,金融机构的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客观上令国内的家族信托业务加速发展。随着信托业务分类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家族信托作为监管倡导的业务方向,其业务空间有望进一步拓展。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