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招工不得以曾患传染性疾病为由拒绝录用员工,加大对城市“光污染”治理力度,盲盒经营者需公布抽取概率等关键信息,防范大数据杀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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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日,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多部法规、决定,内容涉及就业、消费、环境等多方面,与广大市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

单位招工不得以曾患传染性疾病为由拒绝录用

7月21日,经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促进就业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完成修订,并于今年7月21日起施行。

《决定》共12条,把稳定和扩大就业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动员社会各方共同做好当前稳就业工作。

其中提出,全社会应当共同维护公平就业环境。《决定》明确,任何用人单位不得因劳动者患传染性疾病而解除其劳动合同,在招用人员时不得以曾患传染性疾病为由拒绝录用,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决定》进一步强化市、区政府及乡镇、街道在稳定和扩大就业方面的责任。《决定》提出,支持市场主体落实稳就业责任,明确国有企业应当发挥吸纳就业的引领示范作用,充分发挥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作用。

《决定》进一步保障应届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决定》提出,有关部门应当支持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扩大开发公益性岗位、加大企业人才储备力度、完善人才落户政策、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能级等,并明确了相关方面的责任。

盲盒经营者应公布抽取概率等关键信息

经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完成修订,将于今年8月1日起施行。

此次修订积极回应消费者权益保护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其中,《条例》明确了网络游戏、直播带货、盲盒销售等新型消费领域经营者的行为规范,全方位加强了对消费者的保护。

针对近年兴起的盲盒消费,《条例》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条例》提出,经营者采取随机抽取方式向消费者销售特定范围内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应当按照规定以显著方式公示抽取规则、商品或者服务分布、提供数量、抽取概率等关键信息。违反规定的,将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大数据杀熟?不可以了!

《条例》明确,互联网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不合理的差别待遇。同时,互联网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

针对直播带货维权难现象,《条例》明确,消费者通过直播间内链接、二维码等方式跳转到其他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发生争议时,直播营销平台、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应当协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提供必要的信息、数据等证据支持。

为推进上海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本次修订还增设“消费环境建设”专章。其中提出,上海将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全面提升消费繁荣度、活跃度和便利度,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竞争力、美誉度的国际消费中心城市。

禁止设置直接射向住宅居室窗户的景观照明

当日,上述会议还通过了《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修正案》(以下简称《修正案》),根据修改后的条例,加大对城市“光污染”治理力度,推进上海市生态环境治理体制机制建设。

据悉,《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是上海生态环境地方立法体系中的基础性法规。此次对条例进行的修改共二十条,主要内容包括: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制机制、着力破解“光污染”环保难题、完善固体废物管理制度以及提升环境治理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夯实产业园区环保责任、噪声污染防治等。

根据《修正案》,除了外滩、北外滩和小陆家嘴地区,上海市明确禁止设置直接射向住宅居室窗户的景观照明。

同时,《修正案》要求,在道路照明、景观照明等城市照明相关规划中明确分区域亮度管理措施。其次,强化绿色照明,要求住建、绿化市容等部门应当依据城市照明相关规划和节能计划,完善城市照明智能控制网络(系统),推广使用节能、环保的照明新技术、新产品,提高照明的绿色低碳水平。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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