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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卢茜通讯员韦正文)近日,自治区医保局发布《广西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下沉到乡镇(街道)、村(社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到“百色市医保部门积极争取市人民政府支持,协调相关职责部门,探索开展推进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医保业务经办服务下沉工作……初步构建乡镇(街道)、村(社区)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形成医保经办‘百色模式’”,要求各市医保局借鉴学习推进。这标志着我市“医保经办服务下沉让群众在家门口享受医保服务”工作模式得以在全区复制推广。
据悉,自2021年下半年以来,市医保局积极深化“放管服”改革,在县域基层整合审批服务工作中,将医保经办服务事项下放到乡镇(街道)、村(社区),积极探索构建“市、县、乡、村”四级医保经办服务一体化工作格局,实现“简单事项不出村、复杂事项可代办”的目标,让群众在“家门口”即可享受到医保服务。该经验做法自去年年底以来已分别在央视《新闻直播间》《央广网》《中国医疗保险》杂志社“地方医保工作快报”栏目和微信公众号先后刊播宣传。
强化“四个一”完善组织体系,筑牢基层医保服务“根基”。采取“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的方式,推动各县(市、区)政府出台《推进县、乡(镇)、村(社区)医保经办服务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强化“四个一”(即依托一根网线、设立一个窗口、解决一套设备、组建一支队伍)构建完善基层医保组织体系,有效解决乡、村两级医保业务“能办理、有地方办理、有钱办理和有人办理”的问题。有效整合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村“两委”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队员,建立相对稳定的医保服务队伍,医保经办队伍由原来的300余人增加到4000余人,医保经办服务点由原来的13个增加到2000余个,医保经办力量得到了充实,为推进服务下沉打下了坚实的“根基”。
聚焦“四个规范”经办管理,提升县域医保综合服务能力。进一步统一规范县、乡、村三级医保经办服务事项清单,提升县域医保经办服务能力和水平。通过聚焦“四个规范”(即规范服务事项清单、规范经办流程、规范基金监督、规范防贫预警监测)经办管理体系,明确医保经办“六统一”(即统一事项名称、统一事项编码、统一办理材料、统一办理时限、统一办理流程、统一服务)标准,确保服务效率和质量。目前,我市县级医保经办服务事项清单共有33项,已统一明确下放乡镇级共13项,村(社区)级共8项,自实施下沉以来,乡镇级完成医保政务服务事项34497件,村级完成医保政务服务事项12794件,让群众在“家门口”即可享受到医保服务。明确市、县、乡、村四级医保经办人员基金监管职责,实现四级医保基金监管网格化管理。目前,全市完成对2643家(次)定点医药机构检查,对660家(次)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约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暂停医保、解除医保协议等处理,拒付或追回资金1.11亿元。通过全市防返贫信息系统与医保信息系统进行实时监测,对每月医疗总费用在1万元以上的重点人群进行监测。目前,全市累计监测反馈疑似风险信息6.55万条,落实帮扶资金3.6亿元,有效确保医保脱贫成果“稳得住”。
推行“五零”工作模式,让群众在“家门口”享受医保服务。坚持“市级统筹指导、县级属地管理、乡村两级冲锋在前”的服务机制,统一推行“五零”(即零积压、零差错、零重访、零差评、零投诉)工作模式,提升整体服务质量,切实提升广大群众医疗保障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通过实施四级医保经办服务一体化工作,逐步建立覆盖市、县、乡、村“四级医疗保障”服务网络,基层医保服务得到规范和提升,医保经办网格化管理极大增强了基层基金监管以及因病致贫返贫预警的能力。
该局将以自治区医保局下发《方案》为契机,着力以医疗保障经办管理服务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不断提升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医保经办服务能力,力争全市县域内“半小时医保服务圈”建设目标的实现。
(文章来源:右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