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上海市场监管局通报了一起个人哄抬价格案件。当事人高某将购进的青菜、鸡和鸭大幅抬高价格后对外销售,进销差价最高达437%,并销售上述产品3000余份。

上海市场监管局称,近日,静安区市场监管部门在对辖区进行日常巡查时,发现位于陕西南路90号前有快递人员聚集,并堆积有大量青菜、鸡蛋、鸡、鸭等食品原料,遂立即开展现场检查,一举查获一起个人哄抬价格案件。

经查,当事人高某借用上海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在某网络平台开设“蔬悠生鲜轻食”线上店铺,自2022年4月10日起销售青菜、鸡蛋、鸡、鸭等生鲜食品。为追求不法利益,高某将购进的青菜、鸡和鸭大幅抬高价格后对外销售,进销差价率分别达到150%、184%和437%。经初步查明,高某已销售上述产品3000余份。

上海市场监管局表示,当事人高某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关于哄抬价格的有关规定,静安区市场监管局已启动行刑衔接程序将本案移交至公安部门处理。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完)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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