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南省教育厅,4月13日,省教育厅等9部门联合印发《河南省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依法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

《暂行规定》指出,在河南省范围内审批登记的所有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的学科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包括线上和线下)预收费全额纳入监管,包括《暂行规定》发布前已收取但未完成培训服务的预收费资金。

《暂行规定》明确,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实行属地监管原则,各地可结合实际,采取银行托管、风险保证金的方式,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进行风险管控。采取银行托管方式的,托管资金可采用“一课一销”或按照与授课进度同步、同比例的原则进行资金拨付。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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