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筹建中国渔业互助保险社的批复》。经审核,同意中国渔业互保协会与浙江省渔业互保协会、山东省渔业互保协会、福建省渔业互保协会、广东省渔业互保协会、宁波市渔业互保协会、江苏省渔业互助保险协会、河北省渔业互保协会作为主要发起会员,辽宁省渔业互保协会、宏东渔业股份有限公司、陈则波等111家(名)渔业服务组织、渔业捕捞企业和渔业从业者作为一般发起会员,联合发起筹建中国渔业互助保险社,初始运营资金5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北京市。

据悉,中国渔业互助保险社拟任董事长杨斌、拟任总经理张竞。与此同时,批复显示,同意中国渔业互助保险社辽宁、大连、广西、海南等4家省级分支机构同步获批筹建。

银保监会表示,中国渔业互助保险社筹备组应当自收到批准筹建文件之日起一年内完成筹建工作,筹建期间不得从事任何经营业务活动,未经批准不得变更主要发起会员、拟任董事长和拟任总经理。筹备组应当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筹建事宜,并将筹建有关情况及时报告银保监会。筹建工作完成后,应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上报开业申请。在银保监会验收合格并下达开业批复后,再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中国渔业互助保险社的获批筹建并非是空穴来风,早在2020年,银保监会和农业农村部就透露出了相关信息。2020年5月份,农业农村部、银保监联合发布《关于推进渔业互助保险系统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到,中国渔业互保协会牵头联合有关省(市)渔业互保协会发起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国性渔业互助保险机构。

具体来看,该机构为专业性的相互保险组织,初始运营资金由中国渔业互保协会脱钩后和有关省(市)渔业互保协会以借款方式注入,接受银保监会的监管和农业农村部的行业指导。遵循“互助共济、服务渔业”的宗旨,开展渔业行业内的财产保险、责任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再保险等经银保监会核准的保险业务。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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