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工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中针对钢铁行业的碳排放目标特别改为“确保2030年前碳达峰”,这一目标比之前的征求意见稿延迟5年。在主要任务方面,《意见》提出,严禁新增钢铁产能,坚决遏制钢铁冶炼项目盲目建设,严格落实产能置换、项目备案、环评、排污许可、能评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以机械加工、铸造、铁合金等名义新增钢铁产能。

对此,兰格钢铁研究中心主任王国清分析称,修改后,钢铁行业的碳达峰目标整体显得更加柔和,《意见》改变原先行业中普遍认为的2025年碳达峰的目标。这一改变意义重大,将防止过度反应,以稳妥有序、循序渐进推进碳达峰行动,有助于钢铁行业低碳发展稳妥推进,钢铁市场平稳变化。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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