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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财经北京2月6日电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6日消息,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日前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提出,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自产煤炭与外调煤炭到燃煤电厂价格相近”原则,综合考虑宁夏回族自治区煤炭生产成本及市场运行情况,提出宁夏回族自治区煤炭出矿环节中长期交易价格合理区间为每吨280-445元(4500千卡,含税,下同)。煤炭现货价格合理区间上限按照不得超过中长期交易价格合理区间上限50%的规定,最高上限为每吨668元。其他热值煤炭价格合理区间按热值比相应折算。

通知还提出,加强煤炭价格监测和成本调查。完善中长期交易合同制度。加强市场价格监管。

(文章来源:新华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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