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刘明中

通讯员张伟

2021年,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财政部青岛监管局精心组织谋划,多措并举,扎实做好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绩效评价、追踪,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得到进一步提升。

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2021年8月,青岛监管局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组在平度、胶州、西海岸新区开展镇村座谈和入户调研时发现,镇村干部和种粮百姓对青岛市规定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用于道路建设比例过低的问题反映比较集中和强烈。大家普遍反映,从农田地块实际情况和农民生产需要考虑,硬化道路有利于农耕机械等的畅通,其建设和通达还有很大需求,建议提升道路建设投资占比。

青岛监管局监管三处副处长张文丽介绍,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资金可用于7类建设内容,但未规定分配比例。青岛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编报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实施计划的通知》要求,2020年度项目田间道路建设投入比例不得超过25%。

针对调研了解到的情况,评价工作组及时与青岛市农业农村局进行沟通,并建议因地制宜,优化投入结构。青岛市农业农村局在开展调研的基础上,于2021年12月印发相关通知提出,编报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计划和实施方案时,可因地制宜确定项目投入比例,并将田间道路建设投入比例提高至40%。

突出重点统一标准

“在充分做好评前准备的基础上,我们采取多项举措,切实做好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绩效评价监管。”青岛监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二级巡视员王新胜强调。

――突出重点,统一标准,有效保障评价质量。为提升评价效率,青岛监管局按照评价指标体系梳理各环节必要程序及需关注的主要问题,确定评价重点,通过归纳分类、流程串联、资料互证等方法,分析比对青岛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报送的审核材料,严格按照财政部操作指南和工作答疑要求,对照评价重点一一核实资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明晰各单位报送材料与工作底稿中评分要点和评分规则的差异,整理疑点问题。同时,在评价过程中,各小组围绕自身评价实际情况提出政策疑问后,先在评价组内开展讨论,再由专人汇总后第一时间向财政部请示。然后,根据财政部下发的政策口径和周报答疑,及时进行组间和组内传达沟通,保证评价尺度合理、一致。

――实地探勘,入户调研,深入了解政策实效。选取平度、胶州、西海岸新区3个区(市)的13个项目标段赴现场开展实地探勘,确认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是否真正完工,是否可以真正投入使用,是否真正能为农户节约成本、带来便利。工作组还深入开展入户随访并发放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绩效评价调查问卷800余份,向项目区农户了解农田建设项目实施内容是否与方案对应,对政策的制定和落实是否满意等,并将有效回收问卷作为保障审核评价质量的重要依据之一。评价工作组结合现场查勘召开镇村座谈会,与镇村干部、农户、种粮大户面对面沟通交流,深入了解项目实施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现状、政策实施效果以及存在的难点,征求镇村两级和农户对资金投入、项目内容、实施方式、后期管护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问题导向,深入分析,强化评价成果运用。评价工作组与相关单位保持密切沟通交流,及时发现和收集基层单位在实际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并在现场评价结束后召开碰头会研究探讨,剖析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针对各区(市)存在的问题、反映的困难和提出的建议,一方面,及时反馈给市级财政、农业农村部门,提出补充相关规定和完善政策体系,加强绩效管理、提升绩效自评质量,做好项目前期论证、加快项目审批管理等建议;另一方面,通过工作简报、专题材料等形式上报财政部和青岛市政府,发挥监管局就地监管优势,反映跟踪解决问题。

以评促效做好“后半篇文章”

在开展对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绩效评价的过程中,青岛监管局高度重视以评促效,并采取相关措施进行落实。

该局向青岛市委、市政府上报《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岛市中央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管理的报告》,反映个别项目执行不力等5类问题,提出加强项目库建设等4条工作建议,得到青岛市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

青岛市财政局对相关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整改,督促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提高预算执行率,对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要求逐项进行了再明确,进一步提升青岛市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的绩效管理水平。

针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青岛市农业农村局采取周调度、重点抽查、召开现场调度会、适时进度通报等措施,督促相关区(市)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据了解,全市2019―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市级竣工验收已于2021年底前完成,2020―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市级竣工验收工作将于今年3月份之前完成。

青岛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方立表示,通过向青岛市委、市政府上报专题报告,从更高层次、以更大力度推动和加强青岛市中央专项转移支付的绩效管理,有助于如期实现转移支付政策目标,促进中央资金更好发挥效益。

(文章来源:中国财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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