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北京市政府网站显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发布《北京市二手小客车交易周转指标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将于2022年4月1日起实施。

《办法》明确,二手小客车交易周转指标(以下简称周转指标)是指在小客车数量调控政策下,北京市登记备案的二手车流通企业收购二手小客车、办理二手车销售发票验证时所使用的指标;周转指标不限制总量、实行无偿配置;二手车流通企业使用周转指标收购二手小客车办理转移登记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登记事项,确定机动车登记编号,核发《机动车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但不制作、不核发号牌。

根据《办法》,二手车流通企业同时使用的周转指标数量不得超过其在北京市合法登记的二手车交易市场(以下简称交易市场)内租用的停车位数量或者企业停车位数量。交易市场以外的二手车流通企业申请周转指标,应当具有道路停车位以外的固定停车位,且数量不得低于20个。而家庭、个人、事业单位,以及不从事二手车流通的企业,则不可以申请周转指标。

如,某二手车流通企业在交易市场内租用1个停车位,则该企业在同一时间可申请使用1个周转指标。待该企业将使用周转指标收购的二手小客车卖出后,该企业可再次申请使用1个周转指标。若该企业在一年内完成了10次收购、卖出交易,则该企业在一年申请使用了10个周转指标。对于二手车流通企业在交易市场内租用的停车位数量、企业停车位数量,则分别由交易市场、本市汽车流通行业协会(以下简称行业协会)核定并出具证明文件,并将核实后的停车位数量、周转指标使用情况等信息,上传至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

《办法》中要求,交易市场应加强驻场企业的车辆出入管理,行业协会应监督交易市场以外的企业加强车辆出入管理,严控待交易二手小客车驶出经营场所。对于虚报停车场地信息的、驾驶待交易二手小客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上路的,一年内暂停受理相关企业的周转指标申请。

关于解决二手车商标属性的问题,业内实则已谈及多年。实际上,目前二手车交易是以资产产权过户的方式,车辆并非是以商品属性示人,二手车经营者在收车、卖车等环节需要多次进行过户。对此,为避免承担过户时需缴纳的增值税费,大多数从业者都是通过成立经纪公司,采用“个人背户”的中介模式参与二手车交易。

而解决二手车商标属性的核心变化便是临时产权登记制度,即二手车经营者在收购车辆后无需进行过户,而是进行临时产权登记,车辆只需在售出时过户一次即可。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秘书长罗磊表示,从“两次过户”变为“一次过户”将有效提升二手车流通效率并降低流通成本,同时也解决了限牌城市经营者在收车时面临的牌照指标问题。“限迁是整个二手车流通领域一个‘大堵点’,打通了之后,我们的市场前途一片光明。”罗磊表示。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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