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日前在答复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关于推进电子病历数据共享的建议》时表示,正在研究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药品器械、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保等信息标准体系,并逐步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国家卫健委表示,将通过数字化手段,保障患者病历信息安全,防止个人病历信息被外泄和盗用;严格执行信息安全和健康医疗数据保密规定,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数据应用服务的信息防护。

下一步,国家卫健委将联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进一步研究相关支持政策,统筹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网络覆盖水平,增强网络承载能力。

(文章来源:沧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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