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沿海地区安排上岸渔民从事养殖渔业、渔旅融合、休闲农业,一举两得:既保护了大黄鱼等渔业资源,又让转岗渔民有了新的致富路。

从打击非法渔船和非法渔具,到减少合法渔船的数量,沿海各省对海洋生态保护力度越来越大,“渔”和“业”的矛盾变得突出。“渔”是渔民世代相传的“业”,形成了独有的文化习俗,割舍起来很难;部分渔民弃船上岸,舍旧“业”而谋新“业”,转变起来很难。

那么,如何破“难”?关键还是要看当地政府能不能为上岸渔民安排好新“业”,让他们操好新“业”,并且依靠新“业”过上富裕生活。古人说得好:“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

浙江宁波、象山、宁海等地综合施策,出台了行之有效的一套措施,获得了广大上岸渔民的认可。峡山村这样的老渔村呈现出安居乐业的兴旺景象,正是这种综合施策的结果。

这些年,也出现过这样一种情况:有的地方,一发现“过度”,譬如过度捕捞、过度放牧、过度垦殖等,不统筹考虑发展与生态、保护与民生之间的关系,只是一味封堵,结果是事倍功半、事与愿违。

保护海洋生态,归根到底是为了民生;也只有统筹好民生,才能巩固和加速海洋渔业资源的恢复,最终实现可持续发展。

(文章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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