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A股公司真视通(002771.SZ)发布公司印章、证照资料失控的公告。

真视通于2021年8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印章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印章管理制度》)。《印章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各类印章的保管部门及使用规范。

2021年11月16日,根据《印章管理制度》对于印章管理的规定及公司加强证照管理的需要,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何小波向原保管/持有公司印章、证照的杜毅、谭伟发函,要求他们于2021年11月19日之前,根据《印章管理制度》的规定,将包括公章、财务专用章在内的公司印章交由有权保管部门/人员保管,将证照交由公司总部办公室指定人员统一保管。

2021年11月19日,杜毅回函“本人也收到了公司五位自然人股东王国红、胡小周、马亚、陈瑞良、吴岚的来函,他们已获悉您的上述通知,并就此提出明确要求,不同意我将公司上述执照、印章按照您的指示进行移交,而应维持目前现状管理”。谭伟短信回复何小波“相关印章不在我这”【公司注:根据杜毅通过公司OA系统发送的文件显示,谭伟为财务专用章保管人】。虽经多次催促,但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上述公司印章、证照仍未移交至有权保管部门/人员保管。公司上述印章、证照已处于失控状态。

真视通表示,公司后续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诉讼等合法合规方式,追讨或补办公司相关印章、证照等。

值得注意的事,公司非独立董事马亚认为该公告披露的内容严重失实、不准确、不完整,其表示:

(1)公司证照、印章交由公司多媒体板块财务负责人杜毅保管,是王国红、胡小周、马亚、陈瑞良、吴岚等五位股东(以下简称“老股东”)与公司董事长何小波协商一致作出的安排;

(2)公司董事长何小波未与老股东重新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拟单方面对老股东与其协商一致将公司公章交给杜毅保管的安排作出改变,违反了与老股东的约定;

(3)公告一旦发布,将会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进而严重损害股东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注:公司印章证照属于公司内部管理相关事项,应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管理制度进行管理;任何股东均应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等合法合规的治理结构路径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无权根据自身意愿决定公司印章、证照的管理和使用。】;

(4)该公告事项应当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集体讨论决策【公司注:根据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第二十九条:“公司应当在最先发生的以下任一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件的信息披露义务:……(三)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知悉该重大事件发生时。”本公告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按照信息披露程序,本公告已提交各位董事审阅,取得了全体九位董事的回复,经董事长审定后披露。】。

对于上述公告,深圳交易所也及时发来了关注函,要求公司董事马亚认为该公告披露的内容严重失实、不准确、不完整,就上述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同时,要求真视通说明自查上述情况是否属实。

此外,还要求公司说明目前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等印章及证照管理的具体情况,相关管理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缺陷,目前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是否能够正常运作,内部控制是否能够有效实施,信息披露是否能够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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