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欧阳宏宇
外卖平台究竟为骑手承担了多少责任?
日前,由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发布的《外卖平台用工模式法律研究报告》显示,外卖平台与骑手间劳动关系认定率不足1%,配送商通过个体工商户模式将劳动合同确认率从81.62%降至58.62%。
当外卖平台正逐步将骑手的劳动关系悄悄推向权益保障边缘,被注册为“个体工商户”对骑手来说意味着什么?平台用工模式该如何规范、改进?有专家指出,弥补骑手的权益保护空白,应化解外卖平台的用工责任与成本间的矛盾,分步推进灵活就业保障制度。
层层“甩锅”的用工模式
源于雇佣方成本和收益不对等
骑手们飞驰在路上,为外卖市场带来巨大收益,然而,当他们的权益需要保障时,却讶异地发现,他们找不到可以直接维权的用人单位。
不久前,“外卖平台骑手被迫注册转变为个体工商户”一事引发热议,直指外卖平台规避用工主体责任。随后,美团、饿了么等平台发表声明称,严禁平台外卖合作商强迫劳动者注册为个体工商户。但在专家看来,由于目前国家对于骑手是否与平台和配送商存在实质性的用工关系存有争议,因此对于用工模式和劳动权益也应分类,灵活处理。
目前,外卖平台的用工模式主要分为三种,即餐馆自有雇员配送、众包和专送。具体而言,餐馆自雇员工的劳动用工关系简单明确,劳动权益有保障;而众包和专送随着行业的扩张又演变成平台自雇、劳务派遣、平台招募众包等。在此过程中,骑手被层层外包给众多公司,甚至被注册成个体工商户,导致其劳动关系被彻底搅乱。
不同类型的用工模式,意味着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有不同的劳动从属关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盘和林认为,以众包部分骑手为例,其与平台是类劳动关系,实质性的劳动从属很弱。“如果要采用传统的用工模式为骑手提供社会保障,雇佣成本和用工方收益以及进行的监督是不对等的。”
“骑手注册为个体工商户后,并非拥有了更自由的劳动状态,其依然在同一个站点接受外卖平台、配送商甚至灵活用工平台的管理。”在上海劳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石先广看来,只要用工情况符合劳动关系构成要件,在法律上就应当认定为劳动关系。
骑手权益如何保障?
专家:分步推进灵活就业保障制度
数字经济带来诸多新用工模式。以外卖骑手为代表的新职业,具有工作灵活,较少受到强制的时空限制等特点,用工方对其工作约束能力也相对有限。
“外卖平台要承担与传统用工一样的社保成本并不现实。”盘和林认为,外卖骑手若参与传统的用工方式,能受到劳动保障的保护,但工作的灵活性也会消失;平台为规避风险,才会将用工责任外包或者众包,只承担一定的监督责任。
“根据劳动法,劳动者的社会保障必须以认定劳动关系为前提,而如今,社会保障人人都需要,但劳动关系不一定人人都有。”中国社科院助理研究员孙萍也提到,解决平台用工混乱,骑手权益无法保障的问题,需要考虑社保和劳动关系脱钩。“要做到互联网经济的普惠,应该考虑如何绕过劳动关系谈社会保障,无论有没有劳动关系,社会保障需要责任到具体用人单位。”
今年7月,人社部、国家发改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规定了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但企业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的情形。
不过,《指导意见》的印发只是一个开始,具体的权益保障应该如何落地?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法室副主任王天玉认为,应对市场上的灵活用工平台进行全面摸排,在此基础上加强个体工商户注册审核,防止企业不正当地“去劳动关系化”。盘和林则建议,进一步完善落实贯彻劳动“三分法”原则的制度体系,分步推进灵活就业保障制度,同时尽快通过职业伤害保障等工具弥补骑手等劳动者的权益保护的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