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红来为大家带来的是药品零售企业属于什么单位性质,名词解释 药品零售企业,让我们一起往下看看吧!

1、根据《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章第83条药品经营企业分为两类:“药品零售企业,是指将购进的药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药品经营企业。


【资料图】

2、”“药品批发企业, 是指将购进的药品销售给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的药品经营企业。

3、”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有关规定第二条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是指经营同类药品、使用统一商号的若干个门店,在同一总部的管理下,采取统一采购配送、统一质量标准、采购同销售分离、实行规模化管理经营的组织形式。

4、第三条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由总部、配送中心和若干个门店构成。

5、总部是连锁企业经营管理的核心,配送中心是连锁企业的物流机构,门店是连锁企业的基础,承担日常零售业务。

6、跨地域开办时可设立分部。

7、第四条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是企业法人。

8、第五条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按程序通过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并取得《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

9、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通过地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并取得《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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