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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3年广州市黄埔区义务教育起始年级部分招生指标分配到重点企业的学位分配结果》的通知
区辖各公办中小学、各申请人:
根据《广州市黄埔区2023年义务教育起始年级部分招生指标分配到重点企业实施办法》相关规定,依托“广州市黄埔区义务教育起始年级重点企业指标招生系统”自动分配学位,现将2023年黄埔区义务教育起始年级部分招生指标分配到重点企业之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学位分配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已分配到学位的重点企业员工子女按录取学校通知的相关要求做好报到注册手续。逾期未按要求报到注册视为自愿放弃学位。请各申请人保持申请报名留存的手机号码畅通,以便接收各录取学校通知相关报到注册事宜。
二、分配到学位的重点企业员工子女,不可以再申请填报积分入学志愿学校。
三、未分配到学位的申请人随迁子女,由其监护人于6月12-13日参加第二次填报志愿录取(可填报志愿学校为第一次重点企业入学指标学位分配后有剩余入学指标的学校),或自行联系其他学校。
四、经审核录取的重点企业入学指标新生按规定接受免费义务教育。
附件:穗埔教〔2023〕347号关于公布《2023年广州市黄埔区义务教育起始年级部分招生指标分配到重点企业的学位分配结果》的通知.pdf
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