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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网讯(厦门日报记者 詹文)昨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科技创新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询问,随后进行分组审议。
近年来,市政府把科技创新摆在重要位置,重视程度之高、出台政策密度之大、推动力度之强前所未有。我市连续两年入选“中国年度最佳引才城市”,“科技集群”“科技强度”两项排名跻身全球城市百强,科技创新不断取得新突破、新进展。
专题询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就法规的实施情况以及我市科技创新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面对面、一对一互动交流。组成人员强调,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扎实做好询问的“后半篇”文章,把市场主体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转化为精准有效的政策措施,千方百计打通“堵点”、立行立改化解“难点”、持续深入根治“痛点”,全面实施科技创新引领工程,加快形成以科技创新为主引擎的发展动力机制,凝心聚力把厦门打造成为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国家区域科技创新中心。
分组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规定》实施一年多来取得的成效表示充分肯定,认为法规的各项制度贯彻良好,我市科技创新工作有了质的提升和量的增长。科技创新统筹机制不断完善,战略力量不断强化,机制改革不断深化,人才服务保障机制不断健全,科技创新的良好氛围愈加浓厚,涌现了一批标志性创新成果。
如何进一步做好科技创新工作,组成人员建议,要按照市科技创新大会的要求,加快形成以科技创新为主引擎的发展动力机制,以彻底打破空间、土地、劳动力等要素的“瓶颈”约束,不断缩小与先进城市差距,提升产业能级、拼抢发展空间,奋力开创厦门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在全面实施科技创新引领工程上跑出“加速度”,以谋划推进“四个一”科技创新工作重点为主线,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全力打造高能级创新载体,持续壮大高水平创新主体,加快培育高层次创新人才。在营造有利于科技创新的良好生态上打出“组合拳”,用法治力量引领和推动科技创新,增强政策的协同性、针对性、可操作性,打通政策落地的“末梢神经”,着力发展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