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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吉林长春中级法院公布的一则判决书,将一位女储户百万存款被邮政集团一分公司工作人员支取的经过披露于众。该工作人员支取女储户315万元用于个人营利活动,判决书显示至今未还。
支局长财迷心窍,落得个锒铛入狱的下场,结果还连累自己单位为她的错误“兜底”。
近期吉林长春中级法院公布的一则判决书,将一位女储户百万存款被金融工作人员支取的经过披露于众。
这位工作人员落网后,女储户将其单位邮政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百万存款损失。
可见,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如果不能严格管理员工行为,最后会害人害己。
面对这场存款被支取引发的纠纷,法院会如何判决?
01
百万存款被分多笔支取
2月24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一则二审民事判决书,将田女士和邮政集团长春九台区分公司(下称:邮政分公司)的存款合同纠纷公布于众。
众所周知,邮政集团分公司本身没有揽储业务,但这家邮政分公司和当地的邮储银行(行情601658,诊股)签订协议,约定替后者代办部分银行业务,其中就包括吸收本外币储蓄的业务。
2011年的一天,在邮政分公司旗下支局担任支局长的李某某,突然找到田女士,让其帮她顶任务。
田女士于是向李某某转了100万,李某某在收款后,为田女士在邮储银行长春市一营业所开设了一个100万元存款的存折,几日后送到田女士手中。
让田女士万万没想到的是,这笔百万存款,后来竟通过银行卡、转账、ATM机等方式,被分作43笔全部取走。
百万存款就此不翼而飞。
02
支取储户存款的支局长
究竟是谁取走了田女士的百万存款呢?
答案不是别人,正是要求田女士帮忙顶任务的支局长李某某。
据2017年末长春九台区人民法院公布的判决书,李某某于2011年在九台邮政局一支局担任支局长期间,利用自身的职务便利,擅自为储户田女士名下的存折办理了一体银行卡。
当然,李某某办理一体卡时,是背着田女士干的,田女士对此并不知情。
李某某利用这张一体卡,前后支取田女士名下315万元存款。
这些钱被干嘛了呢?
判决书显示,被李某某用于个人营利活动,并且至今未还。
这些犯罪事实,有李某某本人的供述、多位证人的证言,以及书证、账户交易明细、取款凭证等证据为证。李某某本人对犯罪事实也没异议。
最后,法院认为李某某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情节严重,故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七年,并责令退赔邮政分公司315万元。
03
百万存款邮政分公司全赔
李某某锒铛入狱后,田女士将邮政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自己存折账户上被李某某取走的100万元存款及利息。
该案先后经历过多次审理,近期二审判决书才得以公布。
一审时,法院认为邮政分公司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争议一体银行卡是田女士本人申请办理。
同时,储蓄企业负有保护储户存款安全的义务,在田女士本人没有申请副卡的情况下,她的存款被他人冒取,一审法院认为邮政分公司应当承担返还存款的责任。
综上,一审法院判决:邮政分公司在判决生效5天内偿还田女士存款本金100万元及相应利息。
该判决结果落地后,邮政分公司并不服判,故向长春中级法院提起上诉。
该院审理后指出,邮政分公司主张案涉银行卡是田女士本人办理,以及不排除李某某将卡交给了田女士,对此邮政分公司应进一步举证证明办卡的原始凭证上的签字是田女士本人所签,同时提供当时办卡的相关影像资料。
其次,田女士已开立存折,申领存折对应的绿卡需本人亲自办理,别人无权代办。邮政分公司也未能提供证据证明银行卡是田女士本人所办,也没有证据证明田女士实际收到了案涉银行卡。
在现有证据均不足以上述结论的情况下,长春中级法院认为一审法院认定田女士存款被冒领,并判决邮政分公司返还田女士存款并无不当。
最终,邮政分公司的上诉遭到驳回,长春中级法院判决维持原判,并将二审判决裁定为终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