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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在29日举行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已经研究起草了《移动互联网未成年人模式建设指南》,正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将适时向社会公开。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副主任牛一兵在发布会上说,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营造清朗网络空间,关乎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和成长成才。下一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将从法制建设、专项行动、日常管理、模式建设等方面,进一步提升未成年网络保护的工作水平。

“‘青少年模式’今年将全面升级为‘未成年人模式’。国家网信办将推动模式覆盖范围由APP扩大到移动智能终端和应用商店,筑牢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三重防线’。”牛一兵说。

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副校长、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林维的介绍,目前,我国主要的网络服务平台已经普及了“未成年人模式”,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在日常使用的网络服务应用当中大多都提供了“未成年人模式”等相关保护功能。

林维认为,去年实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确认了未成年人的提供责任和推广义务,“比较过去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的限制措施和机制,‘未成年人模式’无论是在功能目标上、应用主体上都提出了更全面的要求”。

近两年来,天津、江西、北京等地在对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进行修订时,都增设了“网络保护”专章。

“随着国家和地方在立法修法方面的推进,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已被统一纳入国家保障体系和法治化管理轨道。”全国人大代表、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主任方燕接受采访表示。

同时也要看到,网络快速发展乃至元宇宙的到来,使得包括未成年人保护在内的诸多领域新问题、新挑战层出不穷,规范的制定和司法政策的演变也应该同步加速,“这要求我们对未成年人保护提出更加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建议,”林维认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领域的机制体制改革需要创新精神,这不仅仅会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事业提供更加宽阔的视野,也将会为新时代整体的网络法治提供更具实践意义、探索价值的样板。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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