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下午,在首届中国资本市场法治论坛之“证券市场高质量发展与法治保障”分论坛上,来自法律界和证券界的专家参与了题为“改革创新与证券中介机构发展”的圆桌论坛,对如何厘清中介机构责任,促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进行展望和建言。

本次圆桌讨论邀请东海证券董事长钱俊文、申万宏源证券合规总监毛宗平、国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黄江东和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教授郑进行分享,由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邢会强主持,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程金华作为与谈人进行总结。与会专家认为,压严压实中介机构责任是全面注册制改革的重要着力点,在加大“看门人”法律责任的同时,对中介机构责任的认定也要宽严适度,符合“过罚相当”原则。科学配置中介机构的法律责任,对于促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


(资料图)

中介机构把关责任前移

在全面注册制下,发行上市更容易了,中介机构的责任也更重了。在新证券法以及新的代表人诉讼机制下,中介机构如何既有效防范风险又促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这是摆在法律界和证券界面前的时代课题。

“注册制核心是信息披露,我们中介机构作为‘看门人’,深感责任重大。”钱俊文表示,全面注册制给券商带来业务增量的同时,也对“看门人”职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从中介机构责任的角度来说,钱俊文认为有三方面的变化值得重视:一是从“受理即担责”到“申报即担责”,意味着中介机构的把关责任前移;二是责任的边界也外延了,在过错推定原则下,如果中介机构不能有效证明其没有过错,则最终会被认定其具有过错;三是处罚更严,“尤其是我们中小券商,如果受到一单行政处罚,那从分类评价和市场声誉来看,对公司的影响都是一种不可承受的程度。”

在这样的背景下,大力推进中介机构的高质量发展尤为重要。毛宗平表示,证券经营机构的高质量发展,必须做到战略清晰、定位准确、专业力强、管控有效、发展持续、文化优良。“这样的机构才是高质量的机构,这样的发展才是高质量的发展,而不是一味寻求短期内赚大钱、赚快钱、做大买卖、打擦边球。”

科学配置中介机构责任

加强法治建设,压严压实中介机构责任是注册制改革的一大着力点。目前,对中介机构的法律约束已基本完备。实践中,科学配置中介机构责任还有很多细节需要明确。

郑认为,从全球证券交易的历史看,初始的证券交易其实没有中介机构的承销、保荐、审计或律师验证等专业服务,这带来的问题是市场主体之间交易的信用成本过高,影响最佳博弈交易价格的形成。中介机构的介入,在本质上是对发行人发行信用的“增信”,通过其专业活动帮助发行人减少投资者对发行人主体信用的调查成本和交易成本。对中介机构事后追责的机制,也要由中介机构在市场中实际的功能和定位来决定。

厘清中介机构责任的关键在于区分中介机构应当承担的“特别注意义务”和“一般注意义务”。黄江东表示,在如何准确认定上,司法解释讲得很好,各家中介机构在自己的专业领域范围要承担特别注意义务,不在专业范围就是一般注意义务。然而在实践中,哪些是特别注意义务、哪些是一般注意义务,非常考验司法实践的智慧。

当前,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是需要厘清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实践中,会所被追责的案例非常多。在最常见的中介机构——券商、律所和会所,可能会所是最叫苦不迭的,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会计责任跟审计责任尚待厘清。”

为了持续推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和法治化建设,加强法治保障,毛宗平认为,从宏观层面来说,须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强化资本市场规划引导;持续培育良好的市场生态;加强法治供给;严控风险底线;深化改革创新;加强科技运用;培育优良文化。

从具体实务层面来说,毛宗平认为,需要进一步界定证券市场各类中介机构职责,厘清边界,做到责权利相匹配相统一;需要进一步厘清机构主体、从业人员、投资者等主体之间的关系,明确界定职责。

平衡投资者保护和中介机构发展

中介机构专业服务质量高低,关系到上市公司和证券的质量,进而关系到广大投资者的利益。责任过轻会助长违法,责任过重将使中介机构不堪重负,如何才能平衡投资人的保护和中介机构的长远发展?

钱俊文强调,在注册制下,证券公司该承担的责任一定是要扛起来。在压实中介机构责任的同时,也希望制度方面能进一步细化,厘清责任边界,坚持过错与责任相一致,过罚相当。

在兼顾对违法违规者追责和对投资者补偿方面,钱俊文认为,行政和解是一个非常好的路径。2021年10月证监会发布的《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实施办法》,在化解行政资源与行政效率的矛盾、及时补偿投资者损失、尽快恢复市场秩序等方面具有重要的制度价值。实践中行政和解的应用仍然较少,期待未来相关制度进一步发挥其积极作用。

在中介机构的责任的认定和边界区分上,黄江东认为应当宽严适度,过罚相当,不枉不纵,精准追责,要兼顾历史和未来。“历史上一度追责没那么严格,收费也比较低,以现在很高的要求去追究历史问题,是不是应当兼顾当时的实际情况。此外,在未来发展上,中介机构动不动就被处罚了,会不会产生寒蝉效应,对整体生态和未来发展是不是也应当多加考虑。”

在实践中,关于中介机构责任的认定仍存在很多争议。郑表示,在大的方向保持正确的前提下,这些争议会通过一个个具体的案例,促进中介机构的执业标准细节不断得以改进,最终较好地实现尊重市场和敬畏规则的良好平衡。

“每一次偶然事故或者必然事故都会促进社会的进步。”郑表示,通过这些案例的判决,能够更好地警示中介机构,促进券商、律所、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更准确地行使职责。

程金华最后总结道,一个好的法治环境,能让市场参与者做好的事情时多一点信心,做坏的事情时多一点顾虑,不断优化的法治建设必将助推资本市场进一步高质量发展。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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