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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德淇

“北京、上海双城第一的高端自助”“只要700多元,就能打卡高端自助”……从去年下半年开始,“高端自助”成为一些商家和短视频探店博主的宣传噱头,该类推广视频在短视频平台随处可见。然而,上海的王先生近日去店内消费后发现,店内食材档次和商家宣传的大相径庭。

王先生的遭遇并非独例。如今,短视频探店流行,有些探店博主通过进店消费分享个人的感受体会,为粉丝和消费者“排雷”,深受好评。但另有一些探店博主,宣称以非常实惠的价格,便可以享用各种高档食材,实则是在帮商家进行虚假宣传。他们把商品或服务质量吹得天花乱坠,顾客慕名前往,结果,和探店博主明明去的是同一家店,但店内服务却极端缩水,吃到的也是更低品质的菜品。

营销推广无可厚非,但宣传内容与产品服务严重不符,不但让人从心理上难以接受,而且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美食探店博主的职责,是真实地反映自己的用餐体验,为消费者提供决策参考。然而,随着探店行为愈趋商业化,一些博主开始与商家串通合谋,有的甚至从未到过实地探访,却东拼西凑,编造虚假的视频内容。这种“看在钱份上”的做法,伤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伤害了真正诚信经营的商家,破坏了正常竞争环境,对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带来不良影响。

事实上,探店博主直接或者间接推销产品或服务,属于互联网广告范畴,需对广告内容真实性负责,并受到广告法和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的约束。否则,市场监管部门可以对其实施行政处罚,消费者亦可要求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这也提醒广大探店博主,应该遵守法律法规、保持客观公正,勿进行虚假宣传。

揆诸现实,探店博主因虚假宣传而被处罚的案例并不少见,为何屡禁不止?这是由于违法内容藏身于软件应用之内,隐蔽性较强,且可在后台快速“下架”,监管机关往往难以主动发现,认定起来也存在一定困难。和获取的利益相比,探店博主违法成本较低;一些消费者维权意识较弱,选择息事宁人,这些也助长了不法行为。

监管部门应借助大数据分析等技术,及时发现和查处藏在探店中的虚假宣传,同时畅通举报渠道,鼓励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如遇到类似行为,要主动投诉或反映情况。

当然,营造良好健康的探店生态不能只依靠执法部门,短视频平台作为内容发布的主体,也应承担起审核责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同时制定社区自治规定,敦促博主守好底线,为用户提供优质、真实的推荐内容。

(文章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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