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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简称“安徽经信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扩面认定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旨在提升全省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推动一、二、三产业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数据显示,安徽省累计培育省级专精特新企业3740家。
《管理办法》由安徽经信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商务厅、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印发。《管理办法》明确,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范围涵盖一、二、三产业,包含由创新型中小企业提出申请,县(市、区)经信部门根据认定标准,对企业申报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抽查,会商同级发展改革、住建、农业农村、商务、文旅等部门意见后推荐上报等程序。经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效期为3年,每次到期后由上述六部门组织复核,复核通过的,有效期延长3年。
《经济参考报》记者梳理发现,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即视为满足认定条件: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以上;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3%;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但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或满足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等条件。
安徽经信厅公布的数据显示,近年来,安徽省大力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程,累计培育省级专精特新企业3740家,争创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477家,居全国第7位;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以占规上中小工业企业18.5%的数量,贡献了近30%的营业收入和利润。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