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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梅州市丰顺县检察院、丰顺县司法局联合聘请5名专职律师,成立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公益律师团队,充分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成立仪式上,丰顺县检察院、丰顺县司法局共同签订了《丰顺县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律援助律师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为律师团成员颁发聘书。公益律师团成员代表表示,将恪守职业道德,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办法》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公益律师团开展工作提供了明确依据。按照《办法》,检察机关应当在受理案件3个工作日内向法援机构通知指派法律援助律师,为未聘请律师的未成年人提供法律帮助。法律援助机构要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法律援助律师为涉嫌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提供法律帮助,应遵循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点、教育与保护相结合的原则,兼顾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的双向保护,防止对未成年人造成二次伤害。
(文章来源:南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