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9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动大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融入新型城镇化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推动大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融入新型城镇化、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主攻方向、主要任务和支持政策。
这表明在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进程中,覆盖范围正在不断拓广,其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也愈加得到重视。
数据表明,“十三五”以来,我国的城镇化水平和质量大幅提升。2021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4.72%。但在新型城镇化方面还有一块短板或者说是资源需要开发。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经过多年努力,我国有960多万人通过易地扶贫搬迁实现了脱贫,有近亿贫困人口摆脱了绝对贫困。脱贫之后就要寻求发展,寻求发展的过程就是创造社会财富的过程,尤其是我国人口总体规模去年负增长的情况下,亟须充分发挥各方面的人力资源作用。
上述《意见》虽然是针对大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人员的,但政策出台意义应该更加深远,将来如果要将约1亿的脱贫居民纳入新型城镇化进程之中,既可以提高其生活质量也会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动力。
促进这个庞大社会群体充分融入新型城镇化,有两道“门槛”。上述《意见》提出,要积极推进有序落户城镇,提高融入城镇能力,强化合法权益保障。对“有序落户城镇”来说,现在已经不存在更多障碍,很多地方都出台了鼓励“入城入镇”政策;对“提高融入城镇能力”来说,国家陆续出台了各种加强职业培训的措施,地方上也是面临着用工压力,全方位提升就业技能是更重要的“门槛”。
县域经济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要让这个庞大的社会群体加入新城镇进程中来,没有县域经济的发展是不可能的。有数据表明,目前,我国有1866个县和县级市,县域经济总量约占全国的40%,但近年来县域经济在总量中占比有所下降。
同时,当前还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大中小城市发展协调性不足,超大城市规模扩张过快,但部分中小城市及小城镇面临经济和人口规模减少。
上述《意见》提出,要推动县域产业特色化发展,提升安置区后续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强化区域产业协作帮扶,提升县域特色产业辐射带动能力。这既是针对安置区说的,也为更大层面上的新型城镇化提供了参考路径。
新型城镇化需要更多投入,中央及省级的财政支持、地方政府专项债支持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社会方面的投入。去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的《“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就指出,要实现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稳步推进,既要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推动政府投资聚焦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公共领域,更要夯实企业投资主体地位,放宽放活社会投资。
总之,新型城镇化是城乡统筹、城乡一体、产城互动节约集约、生态宜居、和谐发展为基本特征的城镇化,是大中小城市、小城镇、新型农村社区协调发展、互促共进的城镇化。这中间蕴含着很大的发展能量。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