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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国家防总决定于8月6日18时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要求相关省份防指和黄河、淮河、海河、松花江防总密切监视雨情汛情险情工情,加强预报预警和会商研判,根据预案及时启动或调整应急响应,逐级落实防汛包保和巡查防守责任,切实做好中小河流洪水、中小水库及淤地坝安全、山洪地质灾害、城市内涝等防范应对工作,提前组织危险区人员转移避险,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文章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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