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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建庭

近期,广东省政府批准在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韶关、惠州、汕尾、东莞、中山、阳江、湛江、茂名13个地市设立广东自贸试验区联动发展区。

建设自贸试验区不只是为了特定区域的发展,更重要的是为国家试点,探索形成制度创新成果向全国复制推广。广东自贸试验区自2015年成立以来,累计形成584项制度创新成果,在全国复制推广41项、全省复制推广146项改革创新经验,有力服务了全省以及全国改革开放大局。设立广东自贸试验区联动发展区,目的就是推动联动发展区与自贸试验区开展政策联动、产业联动、创新联动,率先在联动发展区复制推广一批自贸试验区的先进经验,实施一批协同创新项目,培育一批高水平开放平台。

如果说自贸试验区是“试验田”,那么联动发展区就是试验成果的“第一承接地”。联动发展区的设立,既为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拓展了新空间,又为地方创新发展注入了新活力,将有力带动联动发展区所在地市共享自贸试验区改革红利,进而提升区域经济综合竞争力、促进全省区域协调发展。

大胆探索、勇于突破,更好发挥广东自贸试验区辐射带动作用,才能更好把握发展主动权,当好改革开放排头兵。

(文章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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