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梅州劲越头盔有限公司成功办理完成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企业申请,成为梅州综合保税区首家试点企业。
“我们一直担心封关后无法向国内客户开具发票,现在申请成为试点企业,我公司可以享受跟国内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一样的各项优惠政策。”梅州劲越头盔有限公司总经理谢中铮说,比如内销货物时,可按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进原材料时,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进项税额抵扣,还可以申请出口退税,大大降低税负率,对开拓国内和国际市场非常有利。
“2022年3月1日,梅州综合保税区获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在梅州综合保税区正式封关运行后,区内企业可根据实际需求,自愿向综保区所在地海关和税务部门申请成为试点企业。”梅州市梅县区税务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若按照劲越头盔2021年度的增值税申报情况进行测算,获得试点资格后,该企业可降低税收成本约70万元。”
据了解,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企业(以下简称试点企业)具有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和国内企业双重身份,能够更好地统筹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区内试点企业产品销往国内区外时,可直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不再需要采取报关出区方式,有效降低了企业成本;产品销往国外时,可以自行申报离境货物的出口退税,退还离境货物在国内缴纳的增值税,让企业进军国际市场更具价格竞争优势。
(文章来源:南方Pl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