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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黎志飞)近日,四川省甘孜州道孚县人民法院通过将巡回法庭送上山,在虫草山上现场办案的方式,成功调处一起虫草售卖纠纷。
据了解,道孚县八美镇的扎某与郎某因为虫草售卖事宜发生纠纷。扎某称,郎某原商定在扎某处购买600根虫草,不论品质大小每根以45元计。扎某交货时彭某对虫草的大小、质量提出异议,拒绝收货、付款。双方发生民事纠纷,虽然在虫草山临时党支部劝解下未造成大的纠纷,但如未及时处理,有演变其他矛盾的隐患。
道孚县法院为尽快调处纠纷,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5月25日,组织巡回法庭办案组集体上山,在草地上支起国徽开庭审理此案。经过双方当事人的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法庭已查明案件事实。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法庭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耐心向双方当事人讲解了法理、情理、风险,最终原、被告双方一致同意以每根虫草30元成交,当即完成交货、付款。这起虫草纠纷在双方当事人的握手中得以圆满解决。
道孚县法院工作人员在庭审结束后向当地牧民群众进行法律问题详细讲解,并进行法治宣传。法院工作人员罗俊介绍道:“为持续推动‘枫桥经验’走深走实,切实提升服务大局的意识和能力。道孚县法院在虫草采挖季以‘诉源治理实质化’为重心,将端口前移,通过法治宣传、矛盾纠纷调解等方式,营造农牧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截至目前,道孚县法院已开展法治宣传2场次,化解矛盾纠纷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