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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南昌8月31日电 (记者吴鹏泉)记者31日从江西省生态环境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2023年8月,今年该省已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773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额近五千万元。
近年来,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中国正在构建起严格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长江中下游省份江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走在全国前列。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处长赖长浩在发布会上介绍,江西生态环境部门严格按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的要求,组织筛查第四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共筛出线索610条;落实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机制,推动耕地领域和渔业领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和公安机关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刑事犯罪侦查工作衔接机制。
记者了解到,作为中国首批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之一,江西即将出台《江西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刑事犯罪侦查工作衔接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四级调研员吕旭华透露,《办法》坚持加强司法行政联动,切实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刑事犯罪侦查衔接方面提出了多项创新举措,明确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刑事犯罪侦查信息共享,逐步优化、完善信息共享的内容、方式和途径等。
赖长浩表示,下一步,江西生态环境部门将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纳入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制修订内容;继续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线索筛查,加大案件办理力度,加强对重大典型案件的跟踪督导。(完)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