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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网讯(记者/杨政芳)据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消息,2023年广东省将在北京外国语大学、浙江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南方科技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上海纽约大学、昆山杜克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等11所高校开展基于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试点工作。
日前,华南理工大学、南方科技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等5所高校2023年广东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已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于4月3日予以公布(见附件)。
据悉,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是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的积极探索。参与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需按高校公布的招生录取简章报名并提供报考材料,试点高校完成考生报名和综合素质材料初审后,实行以笔(机)试、面试,或笔(机)试、面试相结合等考核方式的综合素质测试,并参考学生高考成绩、高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及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相应比例最终构成考生的综合成绩,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考生可登录各招生高校网站,了解各高校招生录取相关安排。
(文章来源:南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