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全国人大代表、小米公司创始人雷军今年将提交四份建议,其中有两份建议聚焦于新能源汽车,具体包括《关于建设新能源汽车碳足迹核算体系的建议》和《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大功率快充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

建设新能源汽车碳足迹核算体系

雷军代表在《关于建设新能源汽车碳足迹核算体系的建议》中提出,近年来,我国先后出台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等政策文件,明确了我国应对气候变化、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战略蓝图。

同时,在全球碳达峰、 碳中和目标和欧盟碳关税等贸易制度下,新能源汽车低碳发展已成为汽车工业全球竞争的关键胜负手,而完整、清晰、准确的碳足迹核算体系是新能源汽车产业低碳发展的前提和基础。

2020年10月,由工信部指导编制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2.0》明确指出,我国汽车产业碳排放将于2028年左右提前达峰,到2035年,碳排放总量较峰值下降20%以上。

雷军代表称,对于我国汽车工业低碳发展工作来说,迫切需要建立和完善碳足迹核算体系,支撑碳足迹精确管理、核算、认证以及核查,助力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双碳”目标的实现。

因此,雷军提出以下建议:

一、 建立系统的碳足迹管理体系,全局指导新能源汽车产业低碳发展。

目前新能源汽车领域尚未形成系统的碳足迹政策管理体系,建议有关部门从顶层设计出发,制定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碳减排中长期发展规划,明确各阶段减排路径和目标;制定从原材料到报废回收全产业链碳足迹管理办法,明确企业主体责任,指导产业链实施碳减排。

二、 制定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碳足迹核算标准及方法。

目前我国已发布3批共24个行业核算方法,但尚未覆盖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建议国家相关部门牵头制定和完善新能源汽车碳足迹核算方法和模型,明确碳足迹核算的对象、范围和边界,确保同一类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统一;同时,建立碳足迹测量及评价标准体系,明确计量精度、数据来源等要求,提高碳足迹核算的准确性,为企业及相关机构发展碳足迹核算及评价工作提供明确指导。

三、建立新能源汽车碳足迹行业数据平台。

当前汽车行业碳足迹数据主要来自各行业申报的平均值或国内外科研院所及高校测算数据,完整性、准确性、实时性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建议相关主管部门牵头,组织行业协会、科研院所及产业链骨干企业,围绕能源类型、原材料、生产制造和回收利用,建立口径、标准一致的新能源汽车全生命周期碳足迹行业数据库, 支持行业内可共享碳足迹的数据获取、存储、挖掘和处理分析,为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碳足迹评估提供科学、准确的数据基础。

四、完善碳足迹认证、评级及激励机制。

目前我国新能源汽车产品碳足迹认证体系仍不够完善,企业产品低碳认证积极性有待进一步提振。建议主管部门尽快出台新能源汽车碳足迹认证标准,规范认证流程;制定评价等级及对应指标,建立新能源汽车低碳产品评级及公示制度;设计市场化的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加大低碳设计的投入。

加快新能源汽车大功率快充基础设施建设

在《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大功率快充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中,雷军提出,充电基础设施是新能源汽车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十三五”期间,我国充电基础设施在技术、标准、生态方面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然而,当前我国公共充电桩中快充占比仅为四成,且快充功率普遍较低,导致充电速度慢、排队时间长、周转效率低等问题依然突出,较难满足广大用户的充电需求,难以适应当前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

为了缓解这些困难,进一步提升充电基础设施保障能力,持续增强我国新能源汽车国际竞争力,推进大功率快充发展将成为当前及未来一段时间内的重要发展方向。

雷军指出,当前,大功率快充发展主要面临顶层规划不完善、企业研发投入压力大、建设周期长、经济成本高等问题。因此,其提出以下建议:

一、强化政策引领,统筹推进大功率快充网络规划布局。

当前,大功率快充站以企业自主建设为主,建设布局、规模、技术指标等缺少整体统筹规划,互联互通水平较低。针对这一点,建议制定新一代大功率快充网络规划方案,明确建设规模、用地规划、充电容量等关键目标,提高重点区域电网扩容能力,增加大功率快充站数量,提高有效覆盖。同时,推进技术标准和通讯协议的制定、统一、应用,出台大功率快充互联互通工作方案,制定三年时间专项行动时间表,优先推进新投建、核心商圈以及高速公路等稀缺资源地段存量的大功率快充桩互联互通,实现社会资源最优化配置。

二、组建国家级创新合作平台,加强核心技术联合攻关。

近年来,我国在大功率快充前沿技术研发方面有所突破,但整体研发能力仍有较大提升空间。企业面临高电压平台研发成本高、产业链不成熟等问题,研发大功率充电技术的投入动力不足。

针对这一点,建议搭建国家级创新合作平台,制定大功率充电先进技术目录,加速建立企业、科研院所协同研发机制, 加强对新一代大功率快充技术及储充一体(尤其光储充一体)、低自损耗、低噪声等上游关键技术的联合攻关;充分激发龙头企业示范带动作用,支持高科技龙头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立针对大功率快充领域的技术创新激励政策。

三、加强建设服务保障,推动大功率充电基础设施普及。

针对大功率快充站建设成本高、周期长的问题,建议加强投资力度,针对应用先进技术的大功率快充站,在建设、改造及运营等方面加大投资和补贴,提振产业链投资的信心与积极性;加快推进大功率快充关键设备和场站建设标准化、规模化,降低设备及部署成本;建立大功率快充站用电配额快速审批机制,加速场站建设审批流程,整体提升大功率快充站建设效率。

除了聚焦新能源汽车的两份建议外,雷军还提交了《关于促进民营企业深入参与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的建议》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子废旧物循环利用的建议》。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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