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赵熠如

近日,工信部信息通信管理局会同国家网信办网络安全协调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行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明确要求移动智能终端生产企业应确保除基本功能软件外的预置应用软件均可卸载,并提供安全便捷的卸载方式。同时,实现同一基本功能的预置应用软件,至多有一个可设置为不可卸载。

移动智能终端预置应用软件是指由移动智能终端生产企业预置,在移动智能终端主屏幕或辅助屏幕界面内存在用户交互入口,为满足用户不同的应用需求而提供的、可独立使用的软件程序。

小米方面对中国商报记者表示:“小米努力按照文件要求,做到除基本功能软件外的预置应用均可卸载。”酷派方面则表示:“我们所有预装的第三方软件都是可以自由卸载的。只要不影响系统使用,我们自己的软件用户也可以卸载。”vivo方面也明确表示,公司会严格遵守监管要求。荣耀方面亦称,手机中无法删掉的应用软件是基本功能软件。

事实上,早在2016年12月16日,工信部就印发《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和分发管理暂行规定》,其中明确要求,生产企业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确保除基本功能软件外的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可卸载。

即使如此,依然有消费者反映手机里的预装App无法删除。有手机用户告诉记者,虽然有的软件提供了“卸载”的选项,但是在操作时却显示“系统问题导致卸载失败”。

“对于手机企业来说,预置软件是盈利模式中很重要的一部分,一些应用软件开发商也将终端预置作为重要的销售推广渠道,两者各取所需。”资深电信行业分析师马继华告诉中国商报记者,终端和应用的绑定是一种强制推广,部分App开发商利用资源垄断界面,限制和打压了竞争者,也影响了用户体验。所以,这次征求意见稿作出的规范相当必要,对行业健康发展大有好处。

独立电信分析师付亮表示,此次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了范围和操作细节,对游戏等少数领域可能会有一定影响。手机厂商通常会在手机上预置“游戏中心”等App以推广游戏,游戏中心被要求可以卸载后,手机厂商可能会损失一部分来源于游戏中心的收入。

“征求意见稿的发布可能对手机厂家利润产生影响,国内手机厂家利润比较薄,靠收取预置软件的费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赢利。对于应用软件企业而言,缺失了这样的通道,后续可能会转向其他广告渠道营销。”研发与创新管理咨询专家张利华告诉中国商报记者。

(文章来源:中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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