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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车逆行,与轿车相撞酿事故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日前,内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曝光一起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提醒广大驾驶人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事发当天22时许,驾驶人李某驾驶一辆共享单车行驶至在内江市东兴区清溪路0KM+500M处时,与前方正在掉头、由驾驶人王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造成驾驶人李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非机动车逆行与掉头出租车相撞

经认定,李某驾驶非机动车逆向行驶,承担事故主要责任;王某驾车掉头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内江公安交警提醒

广大交通参与者在日常骑行非机动车的过程中,要遵守交通法规,在没有专用车道的道路上行驶时,必须在道路右侧行驶,不得逆行,同样,机动车掉头时,应提前开启左转向灯,以提示前后左右车辆及行人注意安全。

文稿:付垚霖、张  洁

图片、视频:付垚霖、张  洁

编辑:冯  星、郭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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