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债首次遭遇破产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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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股和交易权利将受限
首例涉及可转债的破产重整案例正在推进。
6月6日,*ST正邦(002157)最新债权人会议决议显示,一旦公司启动破产重整,其发行的正邦转债处境尴尬,将逐渐失去转股和交易权利,变身为普通债权。不过,受益于正股大涨及下修预期,正邦转债表现亮眼,在市场调整的背景下,昨日仍大涨3.37%。
*ST正邦6日还公告了“正邦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此次决议包含三项议案,分别是《关于推选“正邦转债”受托管理人并授权参与公司预重整及重整程序》的议案、《关于确定“正邦转债”在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公司破产重整后转股期限》的议案和《关于确定“正邦转债”在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公司破产重整后交易期限》的议案。
从当日投票结果看,尽管有13.72%的反对票,但并未阻挡议案的通过。
三项议案基本明确了此次*ST正邦破产重整过程中,正邦转债的定位与生存空间。根据议案,“正邦转债”的转股期限将保留至破产重整受理之日起第30个自然日15:00,自第30个自然日的次一交易日起,债券持有人不再享有转股的权利;“正邦转债”的交易期限保留至自公司重整受理之日起第15个自然日15:00,自第15个自然日的次一交易日起,不再交易。
换言之,一旦*ST正邦启动破产重整,正邦转债将在30日后失去转股权力,再过30日将失去交易资格。
“这是国内首个涉及可转债的破产重整案例,但结果并不理想。”业内人士表示,这意味着该转债将最终变为普通债权,而此前存有通过回售、下修和换股等诸多规避风险的手段将荡然无存。
*ST正邦在此前公告中也强调,之所以如此调整,主要基于相关法律安排。不过,在交易环节,市场仍存在异议。
迎水投资合伙人陈远芳表示,方案选择可以进一步优化,做得更加合理和更有利于投资者,特别是在交易层面。可转债是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将可转债单纯视为债权证券实行提前到期并不妥当,不利于投资者维护自身权益。同时,根据《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第六条,上市公司实施预重整、破产重整、和解、破产清算期间,原则上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不停牌。可转债作为股票的衍生品种,在法院受理公司破产重整申请后,原则上并不影响可转债交易的正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