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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7日夜至8日凌晨,迎泽二大队六中队民警在夜查行动中,查获醉酒后驾驶机动车2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1起。

8日0时10分左右,六中队民警在南内环街老军营西巷口设卡,张某驾驶晋A810XX黑色大众小轿车由东向西通过卡口时被查获,其现场呼气酒精含量检测值为132mg/100ml。调查中,民警发现张某根本就没有取得过机动车驾驶证,无证醉驾实属胆大妄为,张某要被依法行政拘留15天后,再被追究刑事责任。0时56分许,曹某驾驶晋D605XX白色小轿车由东向西通过卡口时被查获,其现场呼气酒精含量检测值为150mg/100ml。曹某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照且5年内不能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范某驾驶晋AE98XX二轮摩托车由东向西通过卡口被查获,其现场呼气酒精含量检测值为38mg/100mⅠ。范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被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的处罚。

助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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